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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一、严格遵守论坛总版规。

二、能够履行版主的义务,为论坛管理做贡献。
1、凡违规贴,依照版规处理,如若发现有违规贴未及时处理的,直接找相应版主对话。
2、版主在对论坛的帖子进行管理操作的时候要注意说话的语气和用词。
3、各版版主要尽可能的引导其他会员对一个或者几个话题进行讨论,并严格管理。
4、各版版主各司其职,不得干预其他版主的正常工作,如果确实需要,须两版版主先进行交流后再做打算。

三、实行周考核制度
1、原则上一周考核一次,配合后台数据进行考核。
2、考核结果开贴公布,并接受投诉。

四、版主违规处理
1、有重大言行失误,危害论坛声誉及利益的,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,撤销权限,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2、版主违反论坛的有关规定和法则,一律视为严重失职。视情节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3、如果有明显的不公正行为,滥用职权行为,或利用职权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,或党同伐异,煽动网友对立的,将被视为失职。示情节轻重将被警告,勒令道歉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分。
4、版主在非管理版面的违规行为将等同于本版进行处理。
5、版主连续10天没有登陆,或者连续20天没有对版面进行管理被视为严重失职,意味着该版主自动放弃版主权限,论坛有权考虑解除其版主资格。(正当请假除外)
6、滥用版主权限发布私人信息的;示情景轻重将被警告,暂停权限,撤职的处理。
7、版主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取消版主资格(除因客观原因,得到论坛站务批准同意)。
8、版主被网友投诉,站方经查明后认为责任在版主一方,会对版主处以警告处分。累积满3次者,撤职处理。
9、如版主带头挑衅、闹事,站方会视情节的轻重裁定,轻者停职2周,情节严重者立即撤职。


所有版主负责的板块信息均每2日更新,每天3个主题贴,对自己板块的新贴都要跟贴,全职管理!
最后编辑root 最后编辑于 2008-06-06 13:4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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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版主法则(初拟,6日晚正是发布)

明日晚正是发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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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正式版出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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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: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呃,看到了,写的真系统
愤青一名,悄悄的走过。
 

回复: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知道了
我会尽职的
永远支持河南足球!
 

回复: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呵呵 好好好 顶起来
罗马尼亚外援尤里安在球队降级后痛哭着面对镜头说:"中国足球too money,河南建业no money"(中国足球太金钱,河南建业没有钱)!”
 

回复:版主法则(正式版)

一会我去锁定了,既然是正式版的,就不需要跟贴讨论了。直接按照规定执行就好 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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